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,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、创新服务手段、提升服务水平,有效满足群众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,进一步发挥民政部门以民为本、为民服务的职 能作用,全市婚姻登记机关自2009年1月开始,在每周六(国务院规定的元旦、春节、清明、五一、端午、中秋、国庆等放假日期间除外)办公时间内,为群众 办理婚姻登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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